2018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
1.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3.参加全国经济师考试合格。
4.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且聘任为经济师累计满2年。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从事经济师工作,且聘为经济师累计满4年。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从事经济师工作,且聘任为经济师累计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毕业满6年,从事经济师工作、且聘任为经济师累计满6年。如果博士学历、硕士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大学专科学历是聘任经济师之后取得,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5.任经济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cn/)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者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均已正式出版。
6. 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却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且聘任为工程师累计满2年。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毕业,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且聘任为工程师累计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毕业满6年,从事工程师工作、且聘任为工程师累计满6年。如果博士学历、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大学专科学历是聘任工程师之后取得,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3.任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cn/)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有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个别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材料须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或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三位同行专家鉴定,且至少有两位专家同意推荐。
4. 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却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⑤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专利(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⑥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 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且聘任为高级工程师累计满5年以上。如果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是聘任高级工程师之后取得,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3.具有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cn/)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有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著作均正式出版。
5.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却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有相对应岗位设置空缺才能申报。
8.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开展技术创新的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三、四等奖以及国家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三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在全省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
(4)任现职以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好,并成为本行业的主导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5)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质量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鲁班奖等奖项一项或省级优秀设计、优秀工程质量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和天府杯等专业性奖项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6)产品技术开发、升级、换代适应市场需求,经省部级产品技术鉴定,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7)获得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四,资料提交时间:2018年10月22日前提交网报资料后,将网报资料自动生成的评审表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