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评选表彰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评选表彰年度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表彰、奖励在医院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营造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全院干部职工努力建设发展医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凝聚力,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医院的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关于评选表彰年度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以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实际业绩为依据。坚持评选的高标准、高质量,推荐的群众性、公正性、合法性、公开公平原则。
二、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年度评先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组成,负责全院年度评先表彰工作。
各科室成立评先小组,由科室领导和办事公道正派的职工组成,负责评先的具体工作。各党支部要对所属科室的评先工作进行积极指导和监督,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医院院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等负责协调实施相关具体工作,向医院评先领导小组提出年度评选表彰的具体建议名单。
三、奖项设置
设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两项。
四、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
1、集体奖项的评选表彰对象以科室为单位。
2、个人奖项的评选对象为在医院工作的占编和不占编的在职在岗职工。
五、推荐评选的比例和程序办法
1、先进集体:原则上按照科室数量的百分之十(10%)确定先进集体名额,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分院区、行政后勤科室分别进行推荐评选。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由科室申报,填写《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临床、医技科室、分院区报医教部,行政后勤科室报院办。医教部、院办根据评选先进集体的条件和比例,择优推荐评选,提出年度先进集体的建议名单,呈报医院评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2、先进个人:原则上按各科室实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10%)确定先进个人名额,并按分层次进行评选、报送。
(1)、中层领导一律不占科室先进个人名额,医疗、医技、药剂系统中层领导由医教部负责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推荐评选(个人可自荐);护理系统中层干部由护理部负责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评选(个人可自荐);行政后勤中层领导由院办公室负责按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推荐评选(个人可以自荐);医教部、护理部、院办公室分别提出所负责科室的中层领导年度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上报医院评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2)、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集中进行评选,医护名额相同,不占编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各科室医疗、医技、药剂人员中先进个人的申报,由科室报送医教部;护理人员中先进个人的申报,由科室报送护理部;行政后勤科室先进个人的申报,由科室报送院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院办公室分别对科室申报的先进个人按比例、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年度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上报医院评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按程序公示,予以表彰。
申报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各科室评先小组应召开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的年度评先会议,学习条件、比例、程序和办法,坚持走群众路线,组织职工民主推荐评选,评先小组根据职工的推荐评选意见,按评选条件、比例,经集体研究确定,组织填写《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经科室所在的党支部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医院相应的主管职能部门。
六、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科室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工作规范,管理民主,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科室文化氛围好。
2、科室管理班子团结、管理规范,大局意识好,执行力强,在各类突发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
3、注重员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职工思想教育形式多样,行风建设责任落实,科室无违规违纪行为、无影响医院和谐的不良事件。
4、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全面完成年度综合目标工作任务。科室工作有创新,能在同行中较好地发挥带头和榜样作用。
5、认真完成义诊、医疗卫生扶贫、“三下乡”、“双拥”、“无偿献血”等各项指令性、政治性、中心性任务。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自觉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和医院的各项规定制度,积极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特别是十三项核心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业务能力强,积极主动,勤奋敬业,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全面完成医疗工作任务,得到同行公认。
3、热爱医院,关心并积极参与医院和科室建设,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好。
4、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热情关心爱护病员,医患沟通能力强,医患关系和谐。
5、医德医风好,得到同行和患者公认,行医廉洁,无医疗责任事故。
6、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认真总结、撰写科研和学术论文。
7、积极开展医院认可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成效显著。
七、评选和奖励办法
1、医院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在每年12月进行,在年终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2、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3、对受到表彰的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将通过医院网站、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以突出示范和引领作用。
八、评先工作的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评先工作做细、做好,通过评先工作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要严格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不搞平衡照顾,把医德医风好、业务能力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患者满意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真正评出干劲,评出动力,评出团结、评出积极性,切实起到褒扬先进,激励和鼓舞全院职工的作用。
3、要营造创先的浓厚氛围,激励和鼓舞全院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向身边的典型学习,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实现医院的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评选先进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轮流当选,对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的,职工有权进行监督并请向医院纪委、监审办如实反映。
九、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医院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年度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年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2015年12月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