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
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川卫办发〔2013〕442号)和《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管理办法》(川卫办发〔2013〕4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
(一)推荐名额。
市(州)卫生计生委(局)各1-2名;科学城卫生计生委1名;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各1名;省中医药局负责推荐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人选6名;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2名;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1名;省级有关部门各1名。
(二)选拔要求。
推荐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按照《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初选部门(或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程序、候选人基本情况、公示情况、推荐部门(或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同时报送纸质版和Word格式电子版。
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如实填写《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并打印(不得更改)。
4.近5年主要业绩材料。提供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对《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所填内容进行佐证和补充,既要充分、又要避免过滥。
5.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一)材料审查。
推荐部门(或单位)对候选人的学历、职称证书和业绩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件材料上逐页加盖确认章。
(二)材料装订。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及主要业绩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的栏目顺序和所填附件目录顺序一致,一式五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并填写候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三)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
附件:1、申报表和一览表申报表及一览表.doc
2.《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doc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