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考试报名包括个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个人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1月8日—25日,网站地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1月13日—2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人力资源部 电话:8255589 8255069
二、报考条件:除具备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药、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即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药、护、技师: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报名程序、所需资料及有关要求
(一)考生首先完成个人网上预报名,然后提交相关资料到相应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缴费(按照计价格〔2001〕2043号、川财社〔2009〕198号等文件规定标准收取考试费:初级每人每科50元,中级每人每科70元)。
(二)现场审核确认须提交的资料:
1.《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网报后下载打印,考生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低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专业代码301至365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除当年毕业报考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须提交由单位盖鲜章的继教学分证明(已参加继教平台的单位考生,由单位继教管理职能部门在“继教管理平台ICME”打印《201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各类学分总分表》并盖章确认);
7.上年度考生可凭准考证或成绩单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但仍须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和继教学分证明,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
(三)有关要求:
1.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
2.网上填写内容务必真实,与考生信息一致,否则,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3.上传照片要求: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四、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地点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4月29日—5月25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