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毕业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勤于实践、善于学习、更好地完成临床实习任务,以适应市场对医学人才培养的要求,促进实习生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拟开展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宜宾市二医院所有实习生。
二、评选条件
(一)实习态度:服从实习安排,实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工作积极主动,在工作中做到“四心”(热心、爱心、细心、耐心)、“四勤”(手勤、脚勤、口勤、眼勤)主动的参加一些技能操作。
(二)临床能力:病历书写认真,质量较高,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期间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优良、较熟练掌握本专业操作技能。
(三)医德医风:恪守医德,关心病人,热心为病人服务,乐于奉献,廉洁行医。
(四)劳动纪律:遵守医院实习管理办法和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安排,无违纪现象。
(五)人际交往:有较好团队精神,尊重师长,能团结本校以及校外实习同学,尊重医护员工以及病人家属,较好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
三、在实习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实习生评选资格
(一)无故缺勤(旷课)者。
(二)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
(三)违反实习医院规章制度(如:值班时擅离职守、擅自开药、擅自开休假证明等)或因不服从分配等受到实习医院批评者;
(四)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五)实习期间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不及格,达不到实习要求者。
(六)实习期间因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
(一)优秀实习生按实习学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
(二)优秀实习生候选人须填写《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优秀实习生申报表》,经实习科室签署意见、初审后报护理部审核;
(三)各相关科室在每月将申报表汇总后报护理部。
五、奖励
1.给予优秀实习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2.优秀实习生将在本院招聘护士时评选享受优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