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 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下简称省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才能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包括农村优秀人才)均可推荐。推荐选拔以中青年为主。 已经被批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2010年度省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范围。 省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和程序 严格按照《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见附件4)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工作。 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三、选拔推荐的名额 2010年度省优秀专家选拔全省的总名额不超过200名,其中,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不超过10名。名额没有具体分配,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安排 推荐省优秀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 1.A4纸打印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A3纸打印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份。表格可从四川人事信息网(.cn)或四川党政网原省人事厅网站下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及填表说明,主要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获奖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获奖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2.业绩综合材料(2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一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3.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一套。 4、《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业绩综合材料,《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中的个人主要专业工作经历、主要突出贡献事迹、代表论文和著作、最新成果部分需报送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 推荐省优秀专家材料请于2010年 3月12日前报人资部,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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