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人事局第九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九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及 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批四川省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6 号)精神,为了做好第九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推荐人选必须是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专家、学者,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宜 宾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 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 的发展动态,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学 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本学科、专业保持和赶超国内外 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和使用人才;
5.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6.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含享受教 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具有特级教师称号的特别优秀的 中小学教师),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 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限制);
7.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 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
(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条件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推荐
人选必须是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宜 宾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 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 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向 有一定的预见性;
4.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知识面较宽, 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5.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 作为主要完成者,多次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或取得了多项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并在国内外 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 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协同攻关;
7.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即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身 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一 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限制)其他有关具体条件和要求按《中共四川省组织部、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四 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 社发〔2010〕5 号)的规定执行。
二、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带头人推荐后备人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 受理个人申请。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直接推荐 1-2 名同学科、专业的后备 人选。获得 2 名及以上带头人推荐的人选,为后备人选有效推荐 对象。
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律按规定的渠道推荐,并且只 能选择其中一种渠道推荐。
三、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民主、公开、竞 争、择优的原则,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在我市支柱产业中勇于开拓创新和长期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推荐出来。要以推荐人选的学术和技术水平、成就及贡献为重点, 认真审查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要本着对个人、 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成果 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给予客观实 在的评价。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以拟推荐人选近5 年取得的成 绩为主,特别是要围绕“两个加快”、建设西部交通枢纽、“一轴 一极一区块”建设成渝经济带举荐优秀人才。要优先从市学术和 技术带头人中推荐。
(二)45 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学者,不是后 备人选的,一般不直接推荐为带头人。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期 满后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评定管理。再次推荐、评 定与首次推荐、评定程序相同。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 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
(二)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三)超过 60 周岁(即 1950 年 1 月 1 日前出生)的带头 人推荐人选的暂缓离退休或延长离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四)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 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 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 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 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 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等材料(管理期限满的省学术 和技术带头人,再次作为第九批带头人推荐人选的,应以其管理 期间的业绩为主)。
(五)综合推荐材料(2000 字以内)。内 容包括全部推荐材料真实性的情况,推荐人选个人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在省内外或国 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作用等情况)。
上述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他均须打印,报送的打 印材料均为签名盖章的原件;报送的所有材料仅《 一览表》 用A3 型纸,其他均用 A4 型纸。报送材料除《 推荐表》为一式两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 份。
同时报送载有《推荐表》\《 一览表》和综合推荐材料等内容 的磁盘或优盘(用 word 字处理软件制作)。所有材料应于2010 年3 月12 日前送人资部。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报送时限的,不予 受理。
《推荐表》、《一览表》、《学科、专业目录》可从四川省人事信息网(.cn)或四川党政网原省人事厅网 站下载。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人资部
2010年2月25
推荐表附件1.doc
学科专业目录附件 2.doc
推荐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