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筑布局
1.1.布局合理,严格区分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物品洁污分开,摆放有序。
1.2.墙、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
1.3.有普通待产室、分娩室及隔离待产室、分娩室。
2.人员管理
2.1.严格参观、实习和陪护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
2.2.凡进入分娩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外科口罩、帽子、换鞋。
2.3.患呼吸道感染疾病或有感染性伤口时,暂停接产工作。
2.4.待产人员进入产房更衣、换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5.工作人员和产妇分别走专用通道。
3.工作质量
3.1.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接产前必须外科手消毒。
3.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3.断脐器具专用,禁止断脐器械与其他助产器械混用。
3.4.采用动态空气消毒机消毒空气。
3.5.保持分娩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的清洁。物体表面保持清洁干燥,连台之间每次清洁,遇有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被呕吐物、分泌物或粪便污染,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消毒,当污染物(>10ml)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采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处理 。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表和地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剂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去除残留消毒剂。产床每次使用后更换床上用品,清洁消毒方式同物体表面。
3.6.产妇分娩前应进行HBV、HCV、HIV筛查,急诊入院且未行产前筛查者,应进行HIV快速检测。
3.7.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产妇安置在隔离分娩室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助产,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做好标记密闭运送,由总务科统一收集处置,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特殊感染按隔离管理制度和消毒灭菌管理制度执行。
3.8.患有强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产妇使用过的隔离室,在进行终末消毒后需进行细菌学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再次使用。
3.9.急诊入院产妇,产前未行HBV、HCV、HIV筛查者,按传染病产妇处理。
3.10使用后重复使用器械预处理保湿后用密闭容器送消毒供应中心。
3.1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隔离制度及标准预防制度,为急诊产妇及传染病产妇接产更应做好职业防护(如戴护目镜、穿防水围裙等)。
3.12产房常用设备消毒方法:辐射台每日用 “84”消毒液擦拭一次,用后再次擦拭;其余设备使用后用“84”消毒液擦拭。“84”配制浓度:①台面及地面擦拭:500mg/L“84”消毒液;②有经血传播的疾病时:2000mg/L“84”消毒液。
3.13产房每日常规清洁消毒,使用后立即清洁消毒,每季度做空气培养一次,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