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省有关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流程:
(一)个人网上报名:
1、2019年1月10——24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个人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及程序
1、医院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月15—2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点:人力资源部
(三)资格审核
2019年2月1——15日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2019年2月18——28日为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四)网上缴费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3月8——19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不受理现场缴费。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二、现场确认须提交下列资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个人网报后下载打印,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如考生在打印报名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则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交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须附学信网查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份,查询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前);外省中专须提交学籍证明材料(入学通知书、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专业代码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报考初级(师)、中级的考生须提交201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材料(科教科或护理部盖章)。
7.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的“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规培合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9.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规培合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明:
1、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月10日至1月24日;我院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22日;卫生科教信息中心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25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9年2月1日至2月15日,缴费时间定于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9年5月9日至6月2日。2019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选择考试专业。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
3、上传像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像片,像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20K至45K之间。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含报考条件等信息)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docx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月14日